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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月9日,国务院办公厅在中央政府网上公布了《国务院关于第五批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》,在被国务院取消的113项行政审批项目中,其中的第七项是“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专项审批(备案)项目”。参见 http://www.gov.cn/zwgk/2010-07/09/content_1650088.htm
电子公告服务包括论坛、留言板等,对中小站长来说,该专项备案无疑是一道“紧箍咒”。虽然《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》和《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》,个人网站在通过ICP审查,也可以申请开办电子公告服务,但实际能获得专项审批许可的少之又少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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